3月16日上午,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国家能源局原党组成员、副局长刘宝华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,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刘宝华有期徒刑十三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。扣押、查封在案的赃款赃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,上缴国库。
本文地址:http://www.06567.cn/lishi/414190.html
3月16日上午,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国家能源局原党组成员、副局长刘宝华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,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刘宝华有期徒刑十三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。扣押、查封在案的赃款赃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,上缴国库。榆树网
版权所有 Copyright © 2018-2025 备案编号:豫ICP备16009659号-5